业务领域
金融证券
日期【2024-07-16 15:44】 共阅:【】次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为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银行诉讼与执行服务,主要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

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包括:

(一)企业挂牌、上市法律服务:

帮助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交易中挂牌上市。在企业改制中参与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法律可行性;协助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协议,并进行认证;编制资产重组方案,提出界定产权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以及债权债务清理的初步方案。辅导上市过程中准备申报材料、 为公司资产置换和重大资产收购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为公司配股、增发,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融资租赁法律事务:

帮助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提供融资租赁项目专项服务、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为公司各项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三)银行保险法律事务:

对银行业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银行诉讼、金融租赁、贸易融资、银行托管、银团贷款、担保交易、不良资产、债权回收、银行合规、金融衍生产品、进出口信贷、国际金融等。我们提供的保险服务有保险监管、保险公估、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索赔理赔等。

(四)信托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可行性和风险性论证工作、出具法律可行性论证 报告,并全程跟踪提供法律服务,为信托产品的发行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 律文件等全方位服务,以确保信托产品尽早合法地完成市场发行工作。

(五)金融创新、网络金融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资产证券化、托凭证上市、OTC场外交易、发行短期融资债、发行中期票据、发行集合债券融资、发行集 合票据融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设计股权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合约、设计和发行结构性产品、新型贷款和抵押业务、网上银行法律业务、第三方支付系统法律 业务、金融机构内控和风险评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

(六)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法律事务:

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建立、融入新的资 金、寻找项目、收购、处置到最后退出、清算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成立,风险资本的运作以及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基金的设 立阶段参与基金模式策划设计、起草或者审查基金设立的核心法律文本、参与基金路演和投资谈判、协助设立审批和注册登记、基金份额的变更、转让;在基金投资(企业融资)阶段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以及对投资模式的策划、起草意 向书和保密协议、尽职调查、起草投资协议;投后管理阶段中参与协助融资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根据融资企业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上市辅导、对企业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如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建议。退出阶段中的服务有帮助上市方式选择、公司架构重组、申报及审核、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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